艺术设计学院关于《开展为建党95周年献礼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9作者:设置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诞辰95周年,缅怀和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憧憬建党100年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激发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活力,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决定在全院《开展为建党95周年献礼艺术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名称

为建党95周年献礼艺术作品设计征集活动

    二、活动主题

以反映党的光辉历程和实现建党100年宏伟蓝图为主题,讴歌党的丰功伟绩。

    三、活动原则

作品要紧扣主题,充分体现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创新和创意,内容健康向上,构思巧妙,表现手法新颖,有较强的艺术性和欣赏性。

    四、主办单位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

    五、承办单位

上海建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六、活动对象

上海建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号召有意愿的全体同学积极参加。

    七、活动时间

    2016120--2016331日为自我创作时间;

    201641--2016410日为作品收集时间;

    2016411--2016430日为作品评选时间;

    八、作品形式

    1、海报:要求提交JPG格式图片与源文件PSDAI格式;纯电子稿要求300像素。

    2、版画:尺寸不定,不得小于4开。

    3、绘画作品:画种不限,尺寸不限但不得小于4开大小。

    4、书法:书体不限。

    5、纪念品:可通过雕塑或陶泥制作。

    6、饰物:大小不限。

所有参赛作品均需要另附作品说明,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创意说明以及作者信息与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院系,专业,学号,手机号码。要求用WORD文本文件格式书写文字说明(A4,字体:宋体 字号:5号)。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所有参赛作品均以党支部为单位收齐整理完成后发送至790248647@qq.com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十、注意事项

    A. 要求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他人,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B. 参赛作品需与本次系列活动主题相关,否则不予采纳。

    C. 指定征集时间外所收集到的参赛作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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