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设计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9-10-21作者:设置



一、总则

1.包装设计实验室的建立是开发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是深化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需要。实验室是知识创新及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是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手段。

2.包装设计实验室的建设应围绕学校“卓越建桥”的教育宗旨,着力培养学生的卓越创新意识、卓越创新精神、卓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使学生在团队协作、实践技能、开拓创新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 

3.包装设计实验室要通过实践教学所具有的实践性、创造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帮助学生感受、理解所学课程及课程群系统知识,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实践技能及方法,学会使用先进设备,学会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以及收集、处理信息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人文精神和创造思维,使其具有良好的生理素质、心理素质、行为素质和文化素质。 

二、包装设计实验室的职责

包装设计实验室在现有条件及院(系)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实验室建设实现理论、实验教学方法与模式的改革,具体有以下职责: 

1.包装设计实验室应面向学生开放。为进入实验室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教学、仪器设备和相关的企业项目实题或模拟训练、专业竞赛、应用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等。

2.包装设计实验室应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要有一支思想端正、教学经验丰富、具备企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科研能力、长期从事教学、企业项目、科研工作的教师队伍指导实验室的学生开展学习工作。

3.包装设计实验室应为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并具有一定社会应用性价值的题目,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的科研及实践活动能够产生一定实操成果。成果形式可有:企业项目实践、发表论文、参加竞赛、申请专利、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等等。

4.包装设计实验室应加强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保证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活力。

5.包装设计实验室应在培养学生的同时考虑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创建包装设计实验室还应兼具培养教师的功能,例如,有企业经验的实验室负责人、企业成员或其他成员,负责传、帮、带动企业经验不足的教师参与企业项目,积累实践项目经验,从而更有效的为教学和科研应用服务。

三、包装设计实验室的管理

1.包装设计实验室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学院负责考核各工作室每学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实验室管理情况,对实验室的运行及成果进行评估;由学院对实验室的创新实践活动及学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实验室对院系非常规其他工作配合情况等,且学院支持工作室调配临时所需的项目资源等事宜。

2.包装设计实验室负责人与系部负责工作室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系部需合理安排实验室使用时间和使用人员,统筹提高使用率,工作室负责人需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日常设备维护办法、日常清洁打扫办法等相关事宜。如遇临时使用工作室等情况需报备实验员登记备案,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填写“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实践室(工作室)课外活动使用登记表”,实验员将信息全部录入实践中心管理系统。

3.设计实践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室日常设备报修、申购等实验实践环节问题,实验室负责人可申报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员,由实验员交办设计实践中心主任等有关领导审批,办理过程由实验员全程跟踪直至完成。实验员负责实验室使用率统计和备案工作,除统计课内安排使用时间外,每学期向工作室负责人收集统计文件“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实践室课外活动使用登记表”,记录备案。

4.学院教务办公室、学工办负责实验室教师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参加比赛等教学有关事宜的。

5.学院、系部、教务办根据实验室业绩综合评价每学年工作量,并进行评比,对完成建设工作且有突出成果的,在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偏重,对成绩突出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个人学年绩效考核时予以奖励。

6.包装设计实验室授课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活动。

7.学生根据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场地、仪器设备、网络等方面的设施。学生应爱护工作室的一切软件及硬件设施,对于损坏工作室设施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包装设计实验室所在学院负责实验室的研究资料、档案建设和管理,负责向校办、教务处等各职能处室报送学生课题和成果等资料。

9.不允许携带餐食、饮料进入实验室,任课教师及学生负责授课后清洁工作,课外使用的清洁工作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

四、申请程序

学院教师申报实验室程序。

1.教师创建的实验室必须得到所在学院批准。

2.实验室所在学院报审,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建。

3.审批通过,按照学院统筹安排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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