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学〔2019〕8号
各学院、部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鼓励进步,发扬先进,根据《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SJQU-WI-XS-020》的具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对象、条件和名额
此次评优对象为2016级本科和2017级、2018级在籍所有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条件和名额,以《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SJQU-WI-XS-020》的相关要求为依据,各学院应严格对照评优条件,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原则上不能突破名额。
二、评优要求和步骤
(一)各学院要按照评优工作的要求,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让每一个学生真正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把评优的过程当作一个鼓励进步、发扬先进,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过程。
(二)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评优领导小组,把评优工作当作一项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的大事来抓紧、抓好,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
(三)各专业班级应成立由辅导员参与,团支书、班长等学生干部参加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SJQU-WI-XS-019 (A1)》的要求和操作程序,通过自评、互评,确定每个学生2018-2019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并认真填写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表格。
(四)各专业班级在完成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我总结、民主推荐,参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推荐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分别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SJQU-QR-XS-038(A0)》、《优秀学生登记表SJQU-QR-XS-039(A0)》、《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评优工作具体负责人将材料汇总、整理,填写《奖学金汇总表SJQU-QR-XS-034(A1)》、《优秀学生汇总表 SJQU-QR-XS-035(A1)》、《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SJQU-QR-XS-036(A1)》、《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SJQU-QR-XS-074(A1)》,并按时送交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卓越奖学金申报者除填写《奖学金登记表SJQU-QR-XS-073(A0)》,还需另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有效佐证材料,特等奖学金申报者另附成绩单。通过学生处复审的卓越奖学金申报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优答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视为弃权。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填写《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SJQU-QR-XS-040(A0)》,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学院初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SJQU-QR-XS-037(A0)》报学生处,学生处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请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批。
三、评优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启动时间
请各学院各班级尽早启动综合测评等相关分数的计算工作。原则上,每学期的初考成绩公布后、补考安排开始前,各班级就应完成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分数的计算,并及时进行公示、核准。
校内评优是评选国家、上海和励志奖学金的前提和基础,9月份开学后,评奖时间非常紧迫。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尽早启动,按时推进,以免影响到整个学校评优工作的进度。
(二)截止时间
学院初评的截止日期为9月18日(包含三天公示时间在内);学生处汇总、复审,并公示后于9月30日前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评优申报纸质材料(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一式两份,于9月23日10:00前统一送交学生处。
表格可从上海建桥学院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网址 http://iso.gench.edu.cn/,路径:首页-记录表单(四阶)-学生处;
2.评优汇总表格(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卓越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同样从ISO质量管理体系专题网站下载,纸质版打印稿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18日16:00前送交学生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3.各学院在学院范围内评优公示的纸质材料须同时送交学生处备案。
四、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的表彰奖励按《《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SJQU-WI-XS-020》》的标准执行,先进集体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奖金。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