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1),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初审、院系评审小组审核,以下29位同学将列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建议对象,现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向学院王书记反馈,电话:5813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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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上海建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SJQU-WI-XS-011),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初审、院系评审小组审核,以下29位同学将列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建议对象,现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3日内向学院王书记反馈,电话:58139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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