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党委系列培训、教育、考核,现拟推荐杨佩颖、张贝贝等2名同志作为2023年第四季度转正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根据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共七天) 联系人:周智明联系电话:68134365 办公地点:艺术设计学院3号楼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