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艺术设计学院意见和建议的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1作者:设置

尊敬的师生、家长和来访者:您好!

为提高艺术设计学院发展质量,聆听广大师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学院特提出如下接受意见和建议的方法。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信或者来访等多种形式与学院取得联系。

 

信访须知:

第一条 请您在来信中尽可能的提供准确、详实的信息,以便我们调查核实。

第二条  答复的方式可能是电话回复或邮箱回复。因此请你准确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否则将有可能接收不到我们的回复。

第三条 对于任何来信,我们都将严格对来信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来信人,我们仅对您来信的内容进行参考,我们不保证在网上给予回复。

第四条 对咨询类的来信,我们希望您先与系办联系,以便得到直接的、及时和专业的答复。

第五条 本信箱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广告和推销。如果您有需要,请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 您来信的用语要符合文明规范,遵守社会公德。所发表的言论中不得含有侮辱、猥亵、诽谤、人身攻击以及不文明的语言,否则该类来信将不予受理。

第七条 请注意,以下来信不予回复:

(一)来信中含有不良信息(如谣言、广告、辱骂、猥亵、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社会基本道德规范、不文明用语的内容);

(二)所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不属实,不予受理的来信;

(三)正在调查过程中,或需要进一步调查或查实的来信;

(四)涉及个人或单位隐私的,内容中含有不宜在网上公开显示的信息的;

(五)其它不适合在网上回复的有关内容。

第八条 为保证你的来信被及时处理与答复,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

电子邮箱:artdesign@gench.edu.cn

书信请寄: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 上海建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344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01306)

走访请先电话预约021-58137001。


我们期待聆听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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