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活动内容 | 学分及认定条件 | 学分认定 | 备注 | |
1.学术讲座 | 1)专业导论:由数字媒体艺术系开展讲座,介绍专业背景、能力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职业规划等,约6课时。 | 1)学分:0.5学分 认定条件:全勤出席讲座且通过最后考核者可获得0.5学分。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必修 | |
2)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由来自国内外培训机构、企业的专业人士或者校内外数字媒体或者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讲座,约6次 | 1)学分:1学分 2)认定条件:全勤出席讲座且并提交心得体会可获得1学分。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
3)其他讲座:由数字媒体艺术系或其他学院、系举办的各类讲座 | 1)学分: 6次讲座1学分。 2)认定条件:参加讲座并提交心得体会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
2.学科竞赛 | 1)校级竞赛: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竞赛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艺术设计院院办 | 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由学院办公室验证。 | |
2)市级竞赛:参加上海市举办的各类竞赛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
3)国家级竞赛: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竞赛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
3.学术成果 | 1)发表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或与他人联合发表论文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提供刊物原件及论文复印件 | |
2)发明专利:拥有发明专利并申请到专利号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提供专利号 | |||
4.社会实践 | 1)社会实践:利用假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开展理论形式宣讲、社会考察与调研、“三下乡”、社会服务等活动。 | 1)学分:1个 2)认定条件:持续时间在10天以上即可获得学分,此项目最多可得2学分。 |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 ||
2)专业实践: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参加与专业相关的企业、机构实践,实践岗位可由专业教师推荐或自行寻找并报专业备案 | 1)学分:1—2学分 2)认定条件:需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实习单位必须与专业相关,每实习满20工作日可获得1学分,此项目最多不超过2学分。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必修1学分 | ||
5.创新创业 | 1)创新项目:参加学生创新实践工作室 | 1)学分:2学分 2)认定条件:正常参加工作室活动,每满一学期得1学分,此项目最多可得2学分。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
2)参与专业内教师的科研或教改课题 | 1)学分:0.5--1学分 2)认定条件:由学生承担的具体工作确定学分数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
6.职业素养 | 职业资格证书 | ①Adobe系列认证证书,包括Adobe动漫职业技能认证/Adobe平面视觉设计师认证/Adobe RIA开发技术认证/Adobe eLearning技术认证/Adobe产品技术认证 | 1)学分数:0.5 2)认定条件:获得证书得0.5学分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必修1学分,多修不限。 |
②Autodesk系列认证证书,包括 3ds Max/Maya/3ds Max可视化设计师等 | 1)学分数:0.5 2)认定条件:获得证书得0.5学分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
③网页设计制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电影电视摄影师/广告设计师/游戏美术设计师/网络课件设计师/漫画师/摄影师/网络课件设计师等职业从业资格证书 | 1)学分数:1学分 2)认定条件:获得证书得1学分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
其他证书 | 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 1)学分数:1学分 2)认定条件:获得大学英语六级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计算机等级证书 | 1)学分数:1学分 2)认定条件:获得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二、三级证书 | 艺术设计学院院办 |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 ||
7.社团活动 | 1)社团活动:积极参与活动满一个学期。至少8次活动。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 ||
2)专业社团:积极参与活动满一个学期。至少8次活动。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数字媒体艺术系 | |||
8.志愿者活动 |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 ||
9.文体竞赛 | 1)文艺演出:参加各类文艺演出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 ||
2)体育竞赛:参加各类体育竞赛 | 各类加分按“上海建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 艺术设计学院分团委 |
说明:本表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素质拓展活动项目一览表,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8个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其中2.5分为必修学分(备注栏内注明必修学分的项目为本专业规定的必修学分,共2.5学分);其余为选修学分,学生必须在其余项目中修满5.5分,多修不限。